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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捞偏门

像地下赌场,地下马票,高利贷等一般我们都称之为“偏门”,属于犯法的活动,但大多都属于轻微的商业犯罪活动。像地下马票,被抓到顶多罚个款然后被发到别的州属[buang negeri]。赌球当然也是偏门的一种,向扑基下注非常方便,只要打电话向相熟的扑基下注即可,有些在网上也架设下注系统任凭顾客下注。根据政府公布的数字,地下赌球活动每年牵涉的款项最少200亿。如果赌球合法化那么政府抽税最少可以抽50亿,国阵的大鳄当然会眼红。

财政部对合法化赌球的理由是“能杜绝非法赌球活动”,网上很多博克纷纷发文问“那么政府是否应该合法化娼妓活动?”。大家都用相同的逻辑说明合法化娼妓活动能为政府带来可观的税收,同时能有效控制性病传染,强奸的罪案也会降低。这样的言论虽然能直接说明合法化犯罪活动不是打击犯罪的最佳政策,同时会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接而发生骨牌效应,连带更多的罪案发生。就拿合法化娼妓来做例子,很明显接着男性们就夜夜笙歌,家庭悲剧的发生是少不了的。家是社会的基础,社会是国家的基础,家庭出现了问题就会影响社会,虽然一个家庭的影响力很小,但是慢慢开始增多的时候就动摇社会基础,简单来说个例子就是很多犯罪分子都是来自破碎的家庭。

合法化赌球也是同样的道理,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同时家庭贷款可能会增加,接而影响家庭消费(household consumption)。那为什么又可以合法化赌马票?人是有风险意识的,万字马票中头奖的几率是万分之一,看到这个机率,除非安娣安哥们晚上发梦出字第二天才敢买大,不然大多数都是小小的在买个希望。赌球的情况就不一样了,球队就两支,绝对不会有三支球队在同一个比赛中出现。庄家利用各式各样的赌球方式让赌盘平衡,比如“放球”,那么买家赢钱的机率就很高(看似)。玩家当然就越赌越大胆甚至敢借阿窿来翻本,结果不用看都知道是倾家荡产,以前就出现过中学生赌球欠上万元的例子。

其实我个人认为合法化赌球不是正确打击地下赌球活动的最佳政策,因为打击这类犯罪的方式绝对是应该软硬兼施。不断捣破非法赌球集团和高利贷集团同时教育人民才是最好的方案,合法化赌球反而像是在和非法赌球集团分一杯羹。这样不只降低警队打击非法集团的士气同时默认这些地下赌场的犯罪活动,让他们更加猖狂。合法化赌球就等于让民众“合法上瘾赌球”,如果今天某某场次合法赌球公司没开盘,或者某某天没有开盘,这些平时“合法赌球”的民众就唯有通过别的非法盘口下注。“合法赌球公司没开盘他们就不会买了啊”。”老兄,你有看过烟民在平时买惯香烟的杂货店没开就戒烟一天吗?“。其实到最后只是令到更多的人参与赌球活动,问题就越来越严重了,开始尝试吸烟接而上瘾的人永远比戒烟的人多。

世界杯来了,看看就好了在盘口下注就免了,小赌怡情,和朋友赌茶水其实也是可以很过瘾的,出钱喝茶好过赔钱伤了大家的感情。如果政府还是坚决要发赌球执照,那么至少应该透明,公开投标,让有诚信和符合人民利益的商家投得执照,同时不能让一家公司垄断市场,因为这关乎社会问题和人民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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